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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上海市普陀区法院 2023 年作出的裁定刷爆全网。一对均已退休的体制内夫妻——男方为副厅级国企干部,女方原为公职人员——为分割 9870 万元现金及 14 处不动产对簿公堂。庭审中两人互相揭老底,反而牵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嫌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把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舆论一片解气与围观,所谓“史上最贵离婚案”的标签迅速传开。
作为长期处理复杂婚姻家庭财产纷争特别是各类复杂民刑交叉领域的执业律师,我看到的远不止一出贪官现形记。这桩裁定至少在四个层面,给所有人上了一堂代价高昂的公开课。
一、法院为何中途不审了
首先,我要厘清一个被多数媒体说错的细节。
这不是一份判决书,而是一份裁定书,处理结果是“驳回起诉”,而非“驳回诉讼请求”。两者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前者意味着法院根本没有对财产如何分割作出实体判断,而是认为本案已超出民事审判的边界,依法不予继续审理。
在本案中,法院作出了驳回起诉、移送公安、移送纪检监察的三重动作。其法律依据包括:《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裁定方式的程序性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该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这正是刑民交叉案件处理的经典逻辑。当一笔财产本身可能是犯罪所涉财产时,民事审判就不能先行确认它的归属。否则,法院的一纸分割判决,等于为来源不明的财产盖上合法的官章,民事诉讼便沦为不法财产的合法分割通道。本案当事人或许原本想借诉讼把财产分清楚、固定下来,却恰恰因为财产规模与合法收入严重背离、又无法合理说明,触发了法院的主动移送。
在这个意义上,法院的处理方向是正确的。它守住了一条底线:民事审判不为不法财产背书。
二、婚姻析产,是财富最彻底的探照灯
如果说本案有什么超越个案的普遍警示,那绝不是当官的别离婚这种段子,而是一个被严重低估的事实:离婚与析产诉讼,是财富世界里最彻底、最无情的一台探照灯。
道理很简单。
在其他任何场景——审计、举报、申报核查——当事人都有动机隐匿财产;唯独在夫妻反目的析产战中,双方为争夺利益,会调动一切手段去披露对方藏匿的资产。本案中,那些远超 9870 万元的财产线索——退赃款、退股款、长年收取的"代理费"、境外银行的信托基金……几乎都是当事人自己当庭主动交代出来的。这种内部互揭的披露强度,远高于任何外部监督。
这条规律不只适用于公职人员,而是对所有高净值家庭都成立:婚变,是家族财富最大的风险敞口之一。一旦走入诉讼,家庭财富的每一个角落都会被照亮——隐名代持、体外循环、境内外资金往来,统统会摊在法庭之上。
这恰恰是婚前及婚内财产协议、家族信托的风险隔离功能为何如此重要的原因,也是我和团队在实务中反复向客户强调的——与其在婚变发生后被动地暴露一切,不如在风平浪静时就完成合法的隔离与规划。
但请务必记住一个前提:这些工具能保护的,是合法财富的隐秘性与安全性,而绝不可能为非法来源的财产漂白。
隐私保护,从来不等于来源合法。
三、"移送"不等于"定罪" 别让程序正义在围观中失声
舆论场上眼下流行一种叙事,把离婚诉讼当作发现腐败的利器,对法院的移送一片叫好,甚至呼吁"凡公职人员离婚必查财产"。
打击腐败当然值得肯定,但作为律师,我必须冷静地补一句:移送,不等于定罪;线索,不等于事实。越是在群情激奋时,越要警惕“以推定代替证明”。
需要讲清三层:
其一,线索移送只是程序的开始,而非实体的终点。法院移送的是涉嫌犯罪的线索,公安与纪检监察机关仍须独立查证。无罪推定,是这道程序的底线。
其二,离婚诉讼中“无法即时说明”,不等于刑法意义上的“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当事人在法庭上一时说不清,可能源于记忆偏差、对财产范围认知不清,也可能涉及亲属代持、合法继承或赠与等不便当庭举证的事由。核查机关应当充分听取说明与申辩,不能把民事庭审里的"答不上来"直接坐实为犯罪要件中的"拒不说明"。
其三,全案移送与区分处理之间,仍有保障当事人民事权利的空间。若部分财产并无来源争议,当事人的离婚自由与合法财产分割权利,不应被无限期搁置;一旦刑事程序作出不予立案或不认定犯罪的结论,民事审理应当及时恢复。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制度背景。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差额巨大”标准从 30 万元大幅提升至 300 万元,差额特别巨大被定为 1000 万元。这一调整,既有顺应经济发展、罪责刑相适应的考量,也意在把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于大案要案,体现宽严相济。当然,对此是否存在放宽之虞,社会上也不乏讨论。
就本案而言,所涉数额远在新门槛之上,门槛之变并不影响其移送的正当性。但它提醒我们,法律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认定,始终是一套需要精确计算合法收入与财产差额、严格区分合法与非法来源的专业作业,而非一句“说不清就有罪”的道德审判。
四、对每个家庭的启示:合法性是财富规划的地基
绕到最后,这桩案件真正刺穿的,是财富世界里最朴素、也最容易被忽视的真理。
财富管理通常追求三件事:收益性、隐秘性(隐私保护)与传承性。但所有这一切,都建立在同一块地基之上——财产来源的合法性。来源若不干净,那么信托、保险、婚前协议、离岸架构……再精巧的工具也无法漂白,反而可能在某个意想不到的时点——比如一场迟到十六年的析产诉讼——集中暴雷。本案两位当事人 2007 年就已协议离婚,却在多年后才来分割财产,本想把账算清楚、固定下来,结果反而把问题全盘抖落。你以为是在做财富的收口,实则是给自己点了一盏“探照灯”——原形毕露。
对公职人员与国企人员而言,廉洁从业、如实申报是法定义务,财富规划有一道不可逾越的边界:任何试图通过婚姻关系的安排去切割、固化、洗白财产的操作,都是高危动作,因为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始终处于监督之下,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变动而被"漂白"。
对普通家庭来说,结论同样清晰:真正的财富安全,第一性原理只有干净两字,合规永远优先于技巧。
财富可以低调,可以隐秘,可以被精心地代际传承——但它绝不能建立在非法之上。否则,再华丽的架构,也不过是沙上筑塔,一推即倒。
这才是这桩最贵离婚案值得我们超越围观、认真读懂的地方。

 


 
本文作者
杨祥,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本硕、TEP全权会员、执业律师。曾在最高法、央企总部、家族办公室及知名律所等机构实践与工作,现为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顾问。深耕法律与金融实务多年,具有跨学科、跨行业的专业技能与实战经验,深刻理解金融行业与财富管理行业的法规政策与监管体系、央国企内控合规与运作体系,为上百位高净值客户提供法税、信托、家族治理与风险管理等咨询服务,为数十家私人银行、保险公司及信托公司等提供专业培训、高客沙龙与战略规划服务。律师执业以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法律服务,参与多起重大、复杂、疑难的法律争议与诉讼案件(涉及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民刑交叉等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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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博士,民商法领域专家。研习法律超过十八年,对公司、证券、信托及传统民法领域研究深入,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家族信托&股权信托架构搭建、企业风险管理、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公司治理、股权优化、并购重组、证券虚假陈述等领域。独著《股权信托受托人法律地位研究》(清华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合著《财富传承的治理之道:六大规划要务指引》(商务印书馆),参编《财富管理视角下的家族信托规划》等,发表学术文章3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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