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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重要的财富形态,家族企业传承是我国高净值人群当下最迫切的需求之一。股权信托不仅能传承财富、延续商业生命,保护家族企业免受离婚析产、债权人追索,而且也是一种管理和控制公司的高效、专业手段。无论是在商事经营还是民事活动中,股权信托均受到高度关注,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在未来5-10年家族传承的浪潮中,股权信托必将迎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一、股权信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因时而立,因势而为,吾虽不济,尔亦不为呼?”时与势是事物成功的关键。成事之道,在于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股权信托的广阔前景,虽与信托的制度优势有关,更是因为中国即将迎来财富积累传承的大周期。

一是中国未来财富将持续增长。贝恩公司和招商银行近日发布的《201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中国私人银行业:回归本源》(简称《201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统计,2018年,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总规模达190万亿人民币,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人群数量达到197万人(预计到2019年底将达到约220万人),高净值人群人均持有可投资资产约3080万人民币,共持有可投资资产61万亿人民币(预计到2019年底将达约70万亿)。如此巨大的市场,为家族财富管理提供了充足的蛋糕。

二是未来10-20年是中国私人财富传承的集中窗口期。2019年,超过50%的受访高净值人群已经开始准备或正在进行财富传承的相关安排,比例在过去十年来,首次超过尚未开始准备的高净值人群(见《201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在高净值人群中,企业主占绝对比例, 86.2%的企业家开始考虑或着手准备家族传承的事情,但家族传承面临接班人、企业权属及市场内外环境三大挑战。其中,接班人问题主要体现在接班人继承意愿低、接班人理念与企业价值取向冲突等;企业权属的问题包括职业经理人稀释控制权,家族成员复杂、权属不清等;市场内外环境挑战则体现在专业经验少且缺乏长期规划(见《全球视野下的责任与传承—2017中国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需求白皮书》)。对此,股权信托均能够提出合理的解决之道。即将到来的家族企业传承浪潮,为股权信托提供了巨大市场需求。

三是股权信托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股权信托是家族传承的主要工具,更是掌控和维持家族企业控制权的有效方式。企业主将股权设立信托之后,可以紧锁家族企业股权,隔离风险,防止因分家析产、婚姻变故等引起的控制权旁落或丧失,实现家族企业的永续经营。同时,通过股权信托可以建立起有弹性的企业管控机制,在继承人年幼或因故无法接管企业时可令职业经理人打理企业,确保家族事业平稳过渡、基业长青。此外,股权信托还具有投资理财、公司治理、从事慈善等其他优势。

 

二、股权信托在家族传承中的运用

 

家族企业凝聚了企业主的毕生心血,且优质企业的股权具有长期增值的巨大潜力,企业主对于家族企业通常具有深厚的感情,不愿对外转让。而且,家族企业多为封闭公司,缺乏成熟评估股权价值的机制与市场,如果以变卖方式处理股权,可能导致股权价值减损,并丧失未来增值的收益。对优质企业来说,传承是更优的选择。

家族企业的传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常规方式,将企业股权以遗嘱、赠与或法定继承等方式分配给家族成员;另一种是设立股权信托。二者的现实效果截然不同。

n  方式一:常规方式

如果企业主通过遗嘱、赠与或法定继承等方式将家族企业的股权交给家族成员,家族往往会因持股过于分散而失去对企业的控制,众多股东在关键事项上也难以达成一致,容易出现相互扯皮的情况。一旦家族内部出现纷争,家族企业将首当其冲,甚至因此陷入公司僵局(这类悲剧屡见不鲜)。此外,许多企业主的下一代不愿意接班或不具备接管企业的能力,这些都可能导致第一代创业者的平生事业付诸东流。

n  方式二:股权信托

如果企业主设立股权信托,将家族企业的股权交给其信任的自然人或专业机构(如律所、信托公司、私人信托公司等),那么既能紧锁家族企业股权,建立起有弹性的企业管控机制,有效防止控制权旁落,确保企业永续经营。无论家族成员内部分家析产还是婚姻变故,家族企业的控制权都牢牢掌握在为家族利益服务的受托人手中。企业主可以保留对家族企业的管理权限,掌舵企业的发展,也可以发挥专业机构的能力,协同培育下一代接班人,实现企业平稳过渡。

股权信托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利益分配机制,相比于遗嘱等其他机制通常更为灵活,企业主可以在生前就家族财富分配作出安排,设置不同类型的受益人,保障家族成员生活与事业的不同需要,减少家族纷争。

股权信托还可以规避漫长繁琐的继承程序。以美国为例。美国继承法规定了严格的遗嘱认证程序,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必须首先向遗嘱法院申请遗嘱认证,法院收到申请后要实质审查并公告,只有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继承人才能开始继承,耗时至少一年以上。对于商业环境瞬息万变的企业经营来说这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为此,许多企业主设立生前信托,由自己作为受托人持有股权,继续控制企业,而在他去世时,企业控制权将无任何延迟地移转给继任受托人,企业股权也可以清算后交给指定的受益人。

经过对比可知,股权信托是家族企业传承的利器,可以有效地掌控和维持家族企业控制权,隔离风险,防止因分家析产、婚姻变故等引起的控制权旁落或丧失,帮助家族企业长久经营。同时,通过股权信托可以建立起有弹性的企业管控机制,有助于家族事业平稳过渡。

 

三、股权信托的实务操作范例

 

从境内外实务看,股权信托运用灵活,适用场景广泛,如杨受成、张德安、李嘉诚、吴亚军、潘石屹等均设立了股权信托,以实现对家族企业的有效控制。限于篇幅,仅举两例:

(一)英皇国际杨受成股权信托实例

杨受成是香港知名的企业家,以经营钟表发家致富,其后涉足房地产、娱乐、金融等领域。英皇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简称英皇国际)是杨受成控制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杨受成对该公司及整个企业集团的控制,主要是借助股权信托的架构。根据英皇国际历年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其股权信托结构如下:

操作模式:杨受成设立名为The Albert Yeung Discretionary Trust(简称AY Trust)的股权信托,其中,受托人是其注册成立的公司STC International Limited,受益人是杨受成及其妻子陆小曼。具体操作模式是,信托受托人STC International全资持有杨受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而杨受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持有英皇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进而由英皇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绝对控股英皇国际(超过74%)。而且,受益人陆小曼担任英皇国际董事会主席,以此实现AY Trust的间接绝对控制。该信托还全资控制了其他几家上市公司。这一系列的控制安排,让杨受成保持了家族集中持股,牢牢控制了整个企业集团。

(二)永达汽车张德安股权信托实例

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汽车),是在香港主板上市的集团企业,张德安担任主席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为了达到长期控制的目的,张德安也设立了复杂的股权信托结构。

操作模式:20124月,Asset Link Investment Limited(张德安全资控制的公司)将其持有永达汽车的部分股份(约30%),无偿赠与给柏丽万得有限公司——该公司由丽晶万利有限公司全资拥有。201245日,张德安成立家族信托,将其全资持有的丽晶万利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受托人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张德安及其家庭成员作为受益人。为了确保受托人遵照信托条款并为受益人的利益服务,张德安担任该家族信托的监察人,实时控制受托人。

本文内容摘自杨祥 著:《股权信托受托人法律地位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11月版。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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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祥

杨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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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出版国内第一部股权信托著作(获清华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国内首部家族治理实操著作《财富传承的治理之道:六大规划要务指引》(合著,商务印书馆),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律所、信托及政策性银行总行实践、工作,对家族信托、股权信托、保险金信托以及海内外财产传承等研究深入,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具有丰富的家族(家庭)顶层规划与咨询经验。联系方式:xiangylaw@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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